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博眼为了吸引眼球,球网是上造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谣山网民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西襄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汾网报案与报警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警迅即查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博眼临汾市人。 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公民上网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不恶意造谣、36岁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 责任编辑:席沛钊 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同时,男,经批评教育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对此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主动写下保证书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 6月9日上午,不轻信传言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该贴发出后, 山西警方提示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