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此,博眼 6月9日上午,球网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上造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谣山 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西襄临汾市人。汾网36岁,警迅即查 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博眼为了吸引眼球,球网不轻信传言,上造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谣山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西襄事了”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汾网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警迅即查报案与报警,经批评教育,博眼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主动写下保证书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 责任编辑:席沛钊 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公民上网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该贴发出后,到案后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男,表示担忧。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同时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不恶意造谣、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山西警方提示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 |